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中国船级社: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最新要求,进一步强化水运口岸疫情防控,交通运输部组织修订了《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九版)》(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高度警醒、高度负责,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毫不放松抓好港口疫情防控,及时做好宣贯工作,将《指南》最新要求传达到引航机构、港口企业、船舶代理、船舶检验机构等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强现场巡查和监督检查,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一线人员特别是高风险岗位人员防护措施要求落实到位。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
交通运输部
2022年3月2日
附件下载: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九版).doc
最新政策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客货邮运营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广应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的通知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
- 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
-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印发《北京市加快国四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促进更新轻型新能源货车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 国家外汇局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天津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 《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