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3-06 10:30:23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推进江海直达运输发展,是深化水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长江黄金水道功能和完善综合运输体系具有重要作用。为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推进长江经济带江海直达运输发展,2月16日,交通运输部研究起草了《关于推进进长江经济带江海直达运输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以推进水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优化运输组织方式,减少中转环节,促进物流降本增效,努力推进江海直达运输高效发展、安全发展,为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提供有力支撑;《意见》指出,到2020年,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江海直达运输法规规范和管理体系,基本形成长江和长三角地区至宁波舟山港和上海港洋山港区江海直达运输系统,水水中转率进一步提升,江海直达运输效益和比较优势明显提升,有力支撑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和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意见》还明确,结合推进长江船型标准化工作,积极争取相应的资金支持政策,鼓励各地出台发展江海直达运输的资金补助等优惠政策,给予江海直达船舶优先过闸、优先靠离泊、优先装卸等支持措施,并深入研究促进江海直达运输发展的政策措施。
发展江海直达运输最大瓶颈也已取得重大突破,《特定航线江海通航船舶建造规范》于3月1日正式生效,替代《特定稿线江海通航检验指南》,新规范进一步完善了特定航线江海通航船舶的技术标准,使江海通航船舶更加适海、宜江、先进和经济,同时也为下步江海直达后续船型研发和开展江海通航船舶船型市场服务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撑;《特定航线江海通航船舶法定检验暂行规则》也已完成部海事局内部流转程序,呈送部委领导签批。此外,为规范特定航线江海通航船舶安全管理,保障江海直达船舶运输安全运营,近日浙江海事局完成《特定航线江海通航船舶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编制工作,并上报部海事局。
期间,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办公室密切加强与交通运输部相关部门对接,了解江海直达运输相关情况,并多次向交通运输部汇报江海直达船舶研发进程。下步,将以《特定航线江海通航船舶法定检验暂行规则》和《特定航线江海通航船舶建造规范》为依据,抓紧开工建造江海直达首制船,加快组建江海直达专业化船队和研发集装箱等系列船型,推动江海直达运输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推进江海直达运输发展,是深化水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长江黄金水道功能和完善综合运输体系具有重要作用。为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推进长江经济带江海直达运输发展,2月16日,交通运输部研究起草了《关于推进进长江经济带江海直达运输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以推进水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优化运输组织方式,减少中转环节,促进物流降本增效,努力推进江海直达运输高效发展、安全发展,为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提供有力支撑;《意见》指出,到2020年,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江海直达运输法规规范和管理体系,基本形成长江和长三角地区至宁波舟山港和上海港洋山港区江海直达运输系统,水水中转率进一步提升,江海直达运输效益和比较优势明显提升,有力支撑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和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意见》还明确,结合推进长江船型标准化工作,积极争取相应的资金支持政策,鼓励各地出台发展江海直达运输的资金补助等优惠政策,给予江海直达船舶优先过闸、优先靠离泊、优先装卸等支持措施,并深入研究促进江海直达运输发展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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