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6-28 10:48:55 圆通之家
近日,据上海市商务委披露,为促进上海民营企业做强做优,实现创新发展,根据《上海市鼓励设立民营企业总部的若干意见》,经审定,圆通速递有限公司等44家单位符合认定有关条件,被认定为首批民营企业总部。对获得认定的“民营企业总部”,上海将加大在奖励政策、加强人才政策和服务政策等三方面的资助,支持民营企业总部引进所需的高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才、有特殊贡献者等各类优秀人才。
据了解,上海市商务委会同市发改委、市经信委以及市工商联正式印发《上海市鼓励设立民营企业总部的若干意见》,上海启动民营企业总部的认定工作。对经认定的民营企业总部,各区可以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开办、租房等资助,对区域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可以给予奖励。
《若干意见》把“民营企业总部”分为企业总部与总部型机构两大类。申请认定企业总部的,应当符合在上海注册且持续经营1年(含)以上;上年末资产总额达到1亿元人民币;上年度营业收入(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人民币;除本市外,拥有2个或2个以上分支机构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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