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2-27 09:35:27 中国交通新闻网
2月26日,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农业农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做好2020年春季农业生产物资(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农膜、饲料、兽药、疫苗、仔畜雏禽、转场蜜蜂、水产苗种、农机具及零配件、相关物资包装等)运输保障工作,全力支撑春季农业生产,确保粮食和重要副食品安全。
通知提出,各地交通运输、农业农村部门要详细了解当前春季农业生产物资运输需求,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服务,依托相关行业协会,加强供需对接,联合制定春季农业生产物资运输保障方案。对于疫情严重地区要采取针对性保障措施,建立对接机制,实施“点对点”支持,一事一处理。
针对部分地区农业生产物资运输车辆“进村难”、高速公路“上得来、下不去”以及农机具跨区域作业转运难等问题,通知明确,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全力配合公安机关,有序恢复正常交通运输秩序,有力保障公路路网顺畅运行。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向物资重点生产流通经营主体提供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公布的24小时应急运输电话,交通运输部门要及时受理和解决相关问题,保障车辆顺畅高效通行。
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免收车辆通行费政策,将春季农业生产物资和农机具转运纳入应急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范围,承运企业自行打印全国统一的“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确保物资和农机具运输车辆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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