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29 09:30:34 交通运输部
经国务院同意,恢复全国收费公路收费。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恢复收费时间。自2020年5月6日零时起,经依法批准的收费公路恢复收费(含收费桥梁和隧道)。
二、继续落实法定免费通行政策。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的军队车辆(含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和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继续享受免收车辆通行费政策。
三、保障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高速公路收费站设置专用快捷通道,加强现场通行秩序引导维护,保障疫情防控等应急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
特此公告。
交通运输部
2020年4月28日
每日 推荐
- 一图读懂《关于加快提升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运输服务和安全保障能力的若干措施》
- “市采通”,助力中小微企业开展跨境贸易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强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
- 各地推动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升级新产品 激发新动能
- 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研究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有关举措
- 厦门港“港航信易贷3.0”正式上线运行 最高授信额度可达5亿元
- 中老铁路国际货物运输突破1000万吨
- 比亚迪与CEVA Logistics达成合作,助力欧洲地面运输体系实现脱碳目标
- 中国重汽亮相汉诺威车展,引得外国人疯狂点赞“中国智造”
- 江苏省品牌建设促进会与江苏省物流产业促进会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 能源转型成效显现 擦亮高质量发展绿色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