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15 09:42:21 中国交通新闻网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制定7项行政权力事项的下放方案,优化服务模式,建立健全行政权力事项落地工作下放与承接运转机制,提升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承接能力。
根据方案,广西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的经营许可将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直接授权至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可直接对辖区内申请经营且符合条件的国内水路运输企业及个人实施审批。外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营我国沿海、江河、湖泊及其他通航水域水路运输的审批,也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直接授权至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可直接对辖区内申请经营水路运输且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
此外,客运站站级核定(一、二级)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直接授权至自贸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进行办理。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在终止经营之日30日告知管理机构,办理有关注销手续。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变更名称、地址等,应当向管理机构备案。
下一步,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将下放第二批行政权力事项,进一步规范实施程序,提高行政效率,方便群众办事,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确保自贸试验区建设任务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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