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02 16:48:35 工信部
据工信部消息,工信部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的通知。将遴选一批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并以揭榜挂帅方式建设一批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和智慧供应链,在各行业、各领域选树一批排头兵企业,推进智能制造高质量发展。
《通知》对试点示范内容、申报主体、组织实施等做出要求。
试点示范主要包括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和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工厂聚焦原材料、装备制造、消费品、电子信息等领域的细分行业,围绕制造全流程,以揭榜挂帅方式建设一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示范工厂和智慧供应链。
申报主体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且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已经承担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任务的主体不再重复申报。对于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
申报主体的智能制造水平应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安全可控,解决方案无知识产权纠纷。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申报主体应当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达到国家标准GB/T 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级及以上或满足相关行业智能制造指导性文件要求。
此外,申报主体愿意主动配合开展现场评估和宣传总结、积极推广典型经验;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特大环境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申报材料要求详细描述建设场景,能从实施方法、实施要素等方面提供借鉴、引导创新,具有较强的可读性,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
在组织实施方面,《通知》鼓励企业基于现有场景,推动产品全生命周期、生产制造全过程、业务运营全链条的解耦与重构,探索智能生产新场景、企业管理新形态和产业组织新模式。《通知》明确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主管部门联合财政、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组织对本地区(非中央企业)申报项目进行推荐;各中央企业集团组织对本集团申报项目进行推荐。各省(区、市)可推荐的优秀场景、示范工厂项目申报数量为30个、15个;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累计数量超过300个的省(区、市),可推荐的优秀场景、示范工厂项目申报数量为40个、20个;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企业集团推荐的优秀场景、示范工厂项目申报数量为10个、5个。
《通知》还附有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任务说明以及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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